臺灣限用塑膠袋
臺灣第二階段限制使用塑膠袋的政策今起實施,臺北市為此成立120人的稽查大隊和由220名清潔隊員組成的稽查隊伍,從今天起在全市進行地毯式勸導。
據悉,今日至2月15日為勸導期,從2月16日正式實施后,仍使用塑膠制品的商家,將被處以6萬元至30萬元的罰款。
根據“行政院環(huán)保署”列管的禁用塑膠袋的6大業(yè)者規(guī)定,臺北全市共有超過1.2萬個業(yè)者被列為禁用塑膠袋的范圍。
臺灣第二階段限制使用塑膠袋的政策今起實施,臺北市為此成立120人的稽查大隊和由220名清潔隊員組成的稽查隊伍,從今天起在全市進行地毯式勸導。
據悉,今日至2月15日為勸導期,從2月16日正式實施后,仍使用塑膠制品的商家,將被處以6萬元至30萬元的罰款。
根據“行政院環(huán)保署”列管的禁用塑膠袋的6大業(yè)者規(guī)定,臺北全市共有超過1.2萬個業(yè)者被列為禁用塑膠袋的范圍。